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3 13:52:26文/丁雪竹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貫徹教育部“陽光工程”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是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由吉首大學于2002年舉辦的一所獨立學院。學院坐落在著名的國際旅游城市——湖南省張家界市。
第三條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學院學生的錄取和畢業分別進入國家教育部在校生學籍電子注冊和普通本科學歷電子注冊系統。
第四條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名稱: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
第六條 學校國標代碼:12662
第七條學校地址: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大庸橋街道
溫泉路1號
郵政編碼:427000
第八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九條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十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十一條業務主管單位:湖南省教育廳
第十二條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并頒發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畢業證書,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三條學院設立由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院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招生辦公室為學院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五條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
第十七條在湖南省,學院錄取批次為普通本科批次。其他省份的錄取批次具體請參照生源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目錄。
第十八條 學院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生源不平衡、專業不均衡以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五章 招生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根據相關規定,學院2023年招生工作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學院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二十一條學院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和根據考生的填報志愿情況確定投檔比例。
第二十二條學院按照進檔考生的高考投檔分和專業志愿安排考生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
進檔考生成績相同時,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生源省份沒有統一排序規則的,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確定專業,高考改革(3+1+2、3+3省份)再按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成績高者優先確定專業,若再相同,則比較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未錄滿額的其他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湖南省內已投檔的考生也應在規定時間內主動與我院公布的電話聯系確認錄取,未確認的考生做退檔處理。所有新生報到時須交清第一年的學雜費。有關學院錄取辦法的具體方案以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官方網站發布的為準。
第二十三條學院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非英語專業對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不限。
第二十四條學院執行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體檢標準執行由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統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二十六條藝術類專業(包含音樂類、舞蹈類、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類)錄取規則:學院2023年不組織藝術校考,藝術類專業以各省(市、區)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為依據,生源所在省份有明確要求的按省級招辦確立的投檔規則執行;對于進檔考生,我院按照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同分情況下,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七條學院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的,取消入學資格;情節惡劣的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報有關部門查究。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八條學院2023年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公布為準。
第二十九條學院設立各類學生獎學金,以激勵學生全面發展。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44-8325000、0744-8877133
傳 真:0744-8877135
電子郵箱:zjjzsb@jsu.edu.cn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2023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解釋權歸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準。
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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